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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附小关于有些开发商冒用我校学区房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4-12-29     编辑:     浏览量: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和历下区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我校学区范围做以说明:

1、我校服务区是指学区内的住宅楼,不含机关、单位和商业楼、公寓,不含正在建设或规划待建的住宅小区及文华园二手房、山师北街8号院。

2、山师大职工子女户籍在市区内的,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洪楼、高新中心区、长清大学园区。

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代表山东师大附小签署各级各类服务区协议,如有单位或个人冒用山东师大附小片区的名义进行对外宣传,将依法追究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育处联系电话:86187793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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