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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其彬校长出席山师大与高青县合作办学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15-01-20     编辑:     浏览量:

1月20日,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与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高青县举行。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基础教育集团理事长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基础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总经理苗禾鸣,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副理事长、附小校长、党总支书记刘其彬,高青县县委书记徐培栋,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忠远,副县长于双胜,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清天及基础教育集团、高青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于双胜主持。

签约仪式上,张文新指出,山东师范大学立足自身完备的教育培养体系和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省率先组建目前唯一一个基础教育集团,通过集团化运营手段,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教育效益,在山东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本次与高青县合作,体现了双方在基础教育发展领域共同的发展愿景和价值追求,学校将在合作共建高青县实验学校的过程中,继续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加快高水平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全面引入基础教育办学经验和理念,履行合作协议,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一道精诚合作,为高青县的教育发展和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刘清天代表教育局介绍了高青县教育发展整体情况,他表示,同山东师范大学的合作,将进一步改善高青县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现状,为高青县教育的发展与提高起到积极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对提升高青县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促进。

刘忠远表示,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对高青县强化教育创新、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有着重要推动意义,县委县政府将积极配合做好实验学校各项服务工作,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高青县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密切与山东师范大学和基础教育集团的联系,开展更广泛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促进高青县教育及经济事业的发展。‍

苗禾鸣和刘忠远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

山东师范大学高青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位于高青县南部新区,占地125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300万元,将建成涵盖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段的高标准、现代化学校。

(文、图:王文彬)

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基础教育集团理事长张文新讲话

苗禾鸣和刘忠远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

刘其彬校长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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